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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 广西化工研究院 3000 吨 / 年草甘膦原药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公告

 
 
 
  

根据环发 2006[28] 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开 《广西化工研究院 3000 吨 / 年草甘膦原药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 简本)信息进行公告,公示期为 10 天,公开期间公众在任何时段都可以浏览简本,并诚恳征求读者和公众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的主要范围 为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接收公众意见的时限为自公示之日起 10 天。

一、公告内容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建设项目情况简述;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详见简本。

相关公众可以在信息发布后按照后附的联系方式提供相关意见,我们将在报告书中给予采纳或者不采纳的理由,并通过公众留下的可行联系方式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化工研究院

建设地址: 崇左市扶 绥县 渠黎 镇 广西 东 盟青年 产业 园

邮编: 530001

联系人:黄春林

电话: 13977158910 传真: 0771 - 333175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海市碧蓝海洋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北海市公园路 49 号 邮编: 536000

联系人:蓝锦毅 电话: 0779-6801389 传真: 0779-6801336

电子邮箱: lanjinyi1963@163.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有关信息公开后,欢迎公众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等方式向以下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给北海市碧蓝海洋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 、通过 E-mail 的方式;

2 、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 、写信的方式

 

 

北海市碧蓝海洋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

2008 年 05 月 13 日

 

  

广西化工研究院 3000 吨 / 年草甘膦原药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编制单位:中海石油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甲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 1109 号

协作单位:北海市碧蓝海洋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乙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 2919 号

编制日期:二00八年五月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广西化工研究院 3000 吨 / 年草甘膦原药建设项目

1.2 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在广西化工研究院扶绥产业基地内,基地位于广西崇左市扶绥县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区(原名:广西扶绥县华侨投资区)的工业加工区内。

1.3 项目性质

新建

1.4 项目投资及主要经济指标

总投资 3954.8 为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874.75 万元,流动资金 3061.3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918.39 万元)。

1.5 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

本项目采用新型复合催化剂双氧水催化氧化双甘膦制取草甘膦原药(含量 95% )的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为:年产 3000 吨 95% 草甘膦原药,副产 2500 吨草甘膦异丙胺水剂产品 。

 

2 工程分析

2.1 工程内容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6667m 2 ,工程建筑面积为 2161 m 2 。主体工程有:

( 1 ) 年产 3000 吨 95% 草甘膦原药,副产 2500 吨草甘膦异丙胺水剂产品 生产线及生产车间的建设。

( 2 )附属工程及设施:车间办公室、仓库、循环水系统。

( 3 )上一台 15t/h 蒸汽锅炉与基地共用(基地现有 4t/h 锅炉淘汰, 1 万吨 / 年双甘瞵项目计划上的 10t/h 蒸汽锅炉取消 ),建设 40m 锅炉烟囱与基地现有项目共用。

( 4 )项目供水、排水、供电、污水处理等依托基地现有工程。

2.2 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1 、废水

1 拟建项目排放的废水量及污染物浓度

排放情况

废水类别

废水量

( t/d )

主要污染物

COD

甲醛

总磷

氨氮

mg/l

t/a

mg/l

t/a

mg/l

t/a

mg/l

t/a

事故性排放

(产生量)

 

高浓度废水

浓缩冷凝液

21.8

16000

-

15000

-

6

 

 

 

尾气吸收液

5

3500

-

5000

-

-

 

 

 

小计

26.8

13668

-

13134

-

4.9

 

 

 

低浓度废水

间接冷凝水

25

16

-

-

-

-

 

 

 

冷却水

90

16

-

-

-

-

 

 

 

生活污水

9

300

-

-

-

-

 

30

 

小计

124

37

-

-

-

-

 

-

 

废水合计

150.8

2459

111.2

2334

105.59

0.9

0.04

<15

0.7

正常排放

总排水

150.8

<100

4.5

<1

0.05

<0.5

0.02

<15

0.7

削减量

 

 

 

106.7

 

105.54

 

0.02

 

0

排放去向

基地污水处理站→园区污水管→渠黎河→左江。

 

2 、废气

2 拟建项目燃煤排放的废气量及污染物排放量

 

烟气量

(m 3 /h)

SO 2

烟尘

排放速率( kg/h )

排放浓度 (mg/m 3 )

排放速率( kg/h )

排放浓度 (mg/m 3 )

产生量

3685

4.8

1294

14.3

3880

排放量

1.7

453

0.7

190

排放标准

-

-

900

-

200

削减量

 

3.1

 

13.6

 

排放去向

经基地新建 40m 烟囟排放

注:产生量为锅炉燃煤废气中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为锅炉烟气采用双塔加碱水膜除尘器除尘脱硫,除尘效率达到 95% ,脱硫效率达到 65% 后的污染物排放量。

3 、固体废弃物

3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排放量

固体废物名称

产生量

( t/a )

处理处置方式及去向

煤渣

1200

外运用于铺路及作为建筑材料原料

废水预处理滤渣

600

由磷肥厂回收作为生产原料

生化处理池污泥

5

在项目运营后对生化处理池污泥进行鉴别后,如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处理,不属于危险废物可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可送填埋场填埋处理。

生活垃圾

7.5

每天及时由投资区环卫部门处理

合计

181 2.5

全部综合利用或处理,排放量为 0t/a 。

4 、噪声

4 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

序号

主要噪声源

声压级 dB(A)

数量

降噪措施

1

干燥机

85-90

1

隔音、消音、减振

2

锅炉

80-85

1

隔音

3

物料泵

80-85

15

隔音、消音

4

反应釜

75-80

7

隔音

5

压滤机

75-80

3

隔音、减振

 

3 选址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3.1 周边环境情况

项目选址位于《扶绥县华侨投资区总体规划》调整后的三类工业用地内,厂区周围村庄少, 人口密度低, 目前厂区边界与周围的敏感点情况见表 5 ;厂区周围 无需特殊保护的风景名胜区及文物古迹。 项目周围环境情况详见表 6 。

表 5 项目周围敏感点情况

名 称

方 位

人数(人)

离项目距离( km)

碧计村

北面

3500

3

岜邦村

西南面

500

2.5

华侨林场场部

东面

1954

1.5

渠新村

西北面

2000

2

渠黎镇政府

北面

450

3

 

表 6 项目周围环境情况

名称

方位

与项目距离( m )

产品

广西扶绥翰苑化工有限公司

西面

800

甲醛

渠定塘

南面

50

/

广西华思远化工建材有限公司合成高效减水剂一期工程项目综合楼

西南

300

高效减水剂

广西大学化工厂

东面

800

农药

基地内搬迁项目储罐区

西南

100

储罐区

基地办公区

北面

150

科研楼、综合办公楼

基地宿舍区

东北面

180

宿舍楼

3.2 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1 、环境空气

除 2# 、 3# 监测点氨 P i >1 外,其他各测点评价指数 P i 均小于 1 ,评价区内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甲醛 P i 均小于 1 ,目前该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属尚清洁。

2 地表水

渠黎河评价河段 pH 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挥发酚、甲醛、总磷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中的Ⅳ类标准;溶解氧、氨氮超出Ⅳ类标准,为劣Ⅴ类水质,主要是由于评价区域内渠黎酒精厂、南宁丰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所致。

左江评价河段 pH 值、溶解氧、氨氮、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挥发酚、甲醛、总磷符合 Ⅲ 类标准;石油类超 Ⅲ 类标准,为Ⅳ类水质,主要是沿岸有采沙船引起污染。

渠定塘的 pH 值、溶解氧、悬浮物、石油类、挥发酚符合Ⅳ类标准;化学需氧量、甲醛、氨氮、总磷超出Ⅳ类标准,为劣Ⅴ类水质,主要是因为目前园区污水处理厂还未建成,园区生产企业污水全部排入渠定塘造成污染。

3 、 地下水

除三哈村氨氮超标外 , 其他各测点 pH 值、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挥发酚、总磷、甲醛评价指标的单项质量指数均小于 1 ,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1993 ) Ⅲ 类标准的要求。

4 、 声环境

厂周界声环境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1993 )中的 3 类标准。

 

4 环境影响分析

4.1 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广西化工研究院 3000t/a 草甘膦原药生产项目建成后单独运行时,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排放废气污染物对周围 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值很小,叠加本底值后,没有出现超标现象 ; 广西化工研究院扶绥产业化基地 内的三个项目,包括 广西化工中试基地异地搬迁改造项目、广西新晶科技有限公司 1 万吨 / 年双甘膦项目、广西化工研究院 3000t/a 草甘膦原药生产项目,同时运行时排放废气污染物较 3000t/a 草甘膦原药生产项目单独运行时有所增加,但对周围 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值不大,叠加本底值后,未出现超标现象 ,项目运行不会改变原来环境空气质量等级。

2 、异味气体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对项目现有厂区的类比调查及监测结果,在生产车间外 50m 范围内嗅到异味气味, 50m 以外基本没有影响。甲醛的厂界最高浓度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要求。

参考广西化工环保监测站对广西化工研究院位于南宁市区的现有的广西化工中试基地的监测结果,草甘膦生产车间工作场所甲醛的测定值范围为 0.28 ~ 0.31 mg/m 3 。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2-2002) 的要求,甲醛的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为 0.5 mg/m 3 。因此,本项目生产车间内有害物质的浓度没有超过标准的要求。

3 、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计算,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值为 43.5m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GB/T13201-1991 )的制定方法,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 50 m ,在此距离内不宜建设居民区、学校和医院。 最近的敏感点渠新村离厂界距离为 2000 米 ,卫生防护距离能满足要求。

14.4.2 水环境

①正常排放 :

通过预测,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一级标准后外排,对渠黎河和左江影响较小。枯水期渠黎河上游无来水,整个河段均为投资区排放废水,由于渠黎河的主要使用功能为防洪排涝,沿河主要是旱地,主要作物为甘蔗,基本不用渠黎河水灌溉,因此,枯水期项目废水达标排放对渠黎河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②事故性排放 :

渠黎河: 当污水处理系统出现 故障 ,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对外排放,在发生事故性排放情况时, 基地废水事故性排放时对渠黎河影响较大,渠黎河全段 COD 浓度超过 Ⅳ 类标准要求,最大超标倍数为 5.35 ;本项目的最大贡献值为 42.17mg/l ,占 COD 浓度的 22.1% 。渠黎河全段 甲醛 浓度超过地表水质量标准要求,超标倍数为 73.92 ; 本项目的甲醛最大贡献值为 40.03mg/l ,占甲醛 浓度的 59.4% 。枯水期渠黎河全段均为高浓度有机废水,水质严重超标。

左江: 在发生废水事故性排放时,基地废水未经处理由渠黎河排入左江,枯、丰水期均会在渠黎河与左江汇合口附近形成一个甲醛污染带,甲醛指标超过地表水质量标准要求,超标水域面积约为 800m 2 。同时,在左江河段渠黎河与左江汇合口至下游长度约为 70000m 范围内甲醛指标均可检出,因此,项目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废水中的甲醛将对左江水质造成较大影响。

由于本项目废水为含甲醛的酸性废水,不处理直接排放,进入水体环境中的甲醛可被腐生菌氧化分解,消耗水中的溶解氧。甲醛在环境中颇稳定,自然降解较缓慢。

基地混合废水中甲醛的浓度高达 790mg/l ,废水排入水体后,能消耗水中的溶解氧,同时杀死水中微生物,影响水体的自净能力,对水环境影响很大,而且可能渗透进入地下水,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经渠黎河流入左江,对左江水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应杜绝工业废水的事故性排放,在污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时,应停产检修,禁止工业废水的超标排放。

14.4.3 声环境

拟建项目:正常工况下,昼间厂界噪声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1990 ) Ⅲ 类标准,夜间除厂界西南面 2 # 测点符合标准要求外,其余测点均出现轻微超标现象,出现超标的主要原因是 1 # 、 3 # 测点夜间由于虫呜声环境本底值高于昼间。

基地内现有与 拟建 项目:正常工况下,昼间厂界噪声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1990 ) Ⅲ 类标准,夜间则出现轻微超标现象,超标的主要原因除了由于虫呜声环境本底值高于昼间外,叠加基地内现有项目各设备噪声源强后比拟建项目噪声源强高。

项目投入运营后,除应采取以下措施外,还应加强基地内现有项目各设备的噪声防治措施,以降低项目运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防治措施采用独立的封闭厂房,加强封闭厂房隔声,如加厚墙体,使用隔声材料,采光窗采用双层玻璃固定结构;采取适当的减震、隔振、消声措施,对一些高噪声设备(蒸汽水阀等)安装减震基底,加高效消音器,设置隔离门等,在机房设置隔音室;同时在车间周围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多层次立体绿化方式,以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上述措施房屋隔声效果可达 25dB(A) 以上,降低项目运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4.4.4 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渣主要有煤渣、高浓度污水预处理滤渣、生化处理池污泥、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中预处理滤渣、煤渣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化处理池污泥需在项目运营后进行危险废物鉴别后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燃煤锅炉 产生煤渣 全部外运用于填坑、铺路或作为建筑材料原料 。母液、洗涤液预处理工艺处理产生滤渣,滤渣富含磷,由磷肥厂回收 作为生产原料 。 在项目运营后对生化处理池污泥进行鉴别后,如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处理,不属于危险废物可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可送填埋场填埋处理。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 由投资区环卫部门每天及时清运处理。

固体废弃物经统一集中收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5 风险事故影响分析

本项目原料和产品中有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在生产、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主要风险类型有火灾、爆炸和毒物泄漏,主要危险因子为异丙胺。本项目没有重大危险源,最大风险事故为异丙胺泄漏及爆炸。

项目危险品储存区布局在基地中部,距离北面的办公区 150m 、宿舍区 180m 。与最近的居民集中区(渠新村)距离大于 2km ,项目建设对居民人群影响不大。投资区规划办公商住区位于厂区的上风向约 2km 。项目与周围居民集中区之间具要较大的安全距离。因此,项目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对现场及附近车间的少数工作人员、建筑、机械设备等造成的损害较大,对办公区、宿舍区等人群密集区域的人员损害不大,但对建筑物及机械设备、装置、容器等会造成一定的损害。

 

5 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结论

5.1 废水

1 、废水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基地内三个项目的废水特性类似,项目选用热氧化 -CaO 沉淀法对高浓度废水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废水与其它废水混合后进入 生化池采用 A/O 法作为后段处理工艺。

本项目的废水治理方案是由沈阳化工研究院提出和设计的, 根据类比 沈阳化工研究院 废水治理工程项目中的 与本项目同类型的生产企业排放废水 治理工程工业化实例, 废水经处理后可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一级排放。

2 、与产业化基地合用污水处理设施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基地污水处理站高浓度废水预处理设施设计能力为 300t/d ,生化处理设施设计能力为 2000 ~ 2500 t/d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 150.8 t/d ,汇集基地现有项目废水总量为 806.3 t/d ,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完全可以满足三个项目废水处理需要。

3 、废水排放方式可行性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水拟采取的排放方式为经投资区污水管网进入渠黎河,最终汇入左江,根据产业园区管委会提供的信息,产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正在进行当中,目前已完成大部分管道铺设,未完成的主管道约 400m ,预计 2008 年 6 月可以建设完成。因此,在投资区污水管网施工建设按原计划进行时,本项目污水排放方式可行。

4 、锅炉冲灰水经沉淀、灰水分离器处理后循环利用,不排放,此废水处理技术目前已很成熟可行。

5.2 废气

1 项目生产过程中双甘膦氧化反应产生的尾气中主要含有水蒸汽、二氧化碳和甲醛,尾气利用吸收塔进行吸收,尾气由底部进入吸收塔,稀盐酸溶液由塔顶喷入,甲醛经吸收塔后进入水溶液中,二氧化碳和空气由塔顶排出。尾气经吸收塔处理后排放量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尾气吸收液经预处理后,再进行生化处理,可以达标排放。

2 、项目拟新建 15t/h 蒸汽锅炉与基地项目共用(基地现有 4t/h 锅炉及 15m 烟囟停用,取消新晶科技项目原计划上的 10t/h 锅炉), 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共用新建的 40m 高烟囱排放,符合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01 )中锅炉房烟囱高度为 40m 的要求,因此,本项目选择将 锅炉燃煤烟气与基地共用 40m 高烟囱的排放方式是可行的。 锅炉烟气进入双塔加碱水膜除尘器除尘脱硫,水膜除尘器除尘效率可以达到 95% ,脱硫效率可达 65% ,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01 )二类区 Ⅱ 时段标准要求。为保证脱硫效果,应 采取有效措施,如通过与供货方签订质量要求(含硫量控制在 1% )协议,控制用煤质量,同时通过技术改造,通过自动测量碱液的 pH 值,自动控制加碱量,保持脱硫效率达到 65% 的水平。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用的废气治理措施和排放方式在经济上和技术上都是可行的。

5.3 固体废弃物

1 、洗涤液、母液预处理产生的滤渣由磷肥厂定期收购用作生产原材料。燃煤煤渣外运用于铺路及作为建筑材料原料。生活垃圾每天及时由投资区环卫部门处理。

2 、在项目运营后对生化处理池污泥进行危险废物毒性鉴别后,如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处理, 根据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危险废物不能进入填埋场,因此, 污泥进行危险废物毒性鉴别后,如属于危险废物, 应按危废处置规范妥善暂存,在广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成后运至该中心进行处理。 如不属于危险废物可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经稳定化和脱水处理后,按安全填埋要求可送填埋场填埋处理。

固体废弃物经 统一集中收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4 噪音

目前在国内对生产性噪声的治理措施已很成熟,因此,本项目通过采用降噪措施可有效地降低噪声的影响,采用的技术经济可行。

 

6 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分析结论

6.1 清洁生产分析结论

1 、 本项目产品为草甘膦原粉和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草甘膦作为高效、低毒、无残留的高安全性、广谱性芽后除草剂,属无公害农药。

2 、 项目选择从中间体双甘膦出发,采用新型复合催化剂双氧水催化氧化双甘膦制取草甘膦原药(含量 95% )的生产工艺路线,该路线技术先进、工艺流程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3 、 拟建项目与基地项目构建起良好的内部循环系统,这将节约能耗、减少投资,实现资源设备利用的最大化,对提高拟建项目本身及整个生产基地的清洁生产水平、促进节能减排起到积极作用。

综合评价原材料指标、产品指标、能源指标及污染物指标,清洁生产评价得分为 80.4 , 评分结果大于 80 分,本项目基本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6.2 总量控制分析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确定污染物排放量,根据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原则确定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 化学需氧量 4 .5 t/a 、二氧化硫 22.32 t/a 。

7 公众参与结论

由公众参与调查统计可知, 被调查者中有 74.78% 的人表示对项目了解或有所了解,表明社会民众对该项目的关注程度一般 ,同时还表明该项目的业主及扶绥县人民政府对项目的宣传报道程度不够有关。 被调查者中 72.18 % 的人表示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很满意和较满意, 20.87% 的人表示不满意, 6.96% 的人表示很不满意。表明公众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一般,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是 产业园区现正进行道路施工等基础设施建设,受扬尘及噪声污染影响 。 80% 被调查者赞成该项目应尽快上或该上, 20% 反对该项目应建设,这可能与调查者担心该项目投产后产生污染有关。 部分被调查者提出项目应保证周围环境、果场和农作物不受污染,充分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状况,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加强监督管理,杜绝事故排放,加强环保工程建设,确保环保资金投入,积极推行 清洁生产, 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努力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做好拆迁安置工作,落实有关补偿政策,产业园区被征收土地的部分群众希望企业能够安排他们或其后代就业,确保生活基本来源。

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评价项目环境保护投资总额约 195 万元,项目工程基建投资总额 3954.8 万元,环保投资约占工程基建总投资的 4.9% ,环境保护运行费用每年 42 万元。

本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各项环保治理设施较大程度地减轻了项目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在经济、技术上是合理可行的。项目在经济、社会和环境三大效益方面达到较好的效果。

 

9 项目合理性论证结论

9.1 产业政策符合性和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品为草甘膦原粉和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 对照《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05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0 号( 2005.12 ),本项目 产品 属于 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九、化工: 4. 高效、低毒、安全新品种农药及中间体开发生产”,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中鼓励类产业 ,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草甘膦属于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芽后除草剂,防治杂草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丙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而导致植物死亡。草甘瞵入土后很快与铁、铝离子结合而失去活性,对土壤中的种子和微生物无不良影响。是高效、低毒、无残留的高安全性、广谱性芽后除草剂,属无公害农药。 符合世界农药产业发展的方向,正成为全球最受欢迎的绿色农药。可见,开发新型、高效、低毒、无残留除草剂草甘膦农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也适应市场需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很必要的。

9.2 项目选址合理性结论

项目选址位于《扶绥县华侨投资区总体规划》中部,属于调整后的三类工业用地内,符合投资区总体规划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广西扶绥县华侨投资区禁止入区项目。但属于限制入区的“化学工业:包括危险化学品原料、危险化学制品生产以及 农药(原药生产) 等”项目。由于, 拟建项目选址在园区的“ 广西化工研究院扶绥产业化基地” 内,基地内现有的两个项目生产的产品大多数为农药中间体或农药产品,与拟建项目产品性质相近,拟建项目与基地项目在原料供给、能源供给、废水治理等构建起良好的内部循环系统,达到“节能、降耗、减污”的目标,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具体表现。 因此,项目选址 基本符合该投资区的项目准入条件 。

9.3 项目布局合理性

项目平面布置 方案 结合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同时考虑外部供水、供电、排水等条件,因地制宜,使大部分建筑物具有良好朝向和通风状况,便于原材料输入和产品输出, 达到生产工艺要求, 使资源在内部达到较佳配置。 平面布置基本合理。

10 措施、对策

1 、本项目污水处理流程相对复杂、工艺参数控制要求比较严格,企业应配备较高素质人才参与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同时应加强 生产上岗培训和生产管理,严格按污水处理工艺的具体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跟踪监测废水的处理效果情况,通过不断调整工艺参数,保证废水的预处理效果达到后续生化处理的要求。

2 、在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安装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对废水排放进行监控,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在污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时,必须停产检修, 将未处理废水贮存在应急池内, 禁止工业废水的超标排放。

3 、在液体原材料仓库、 储罐区 均 设置相应的防渗应急池和引水沟,当发生泄漏时,将泄漏的危险品及处理废液引入应急池。应急池容积不小于储罐容积或原料贮量体积。

4 、在项目运营后对生化处理池污泥进行危险废物毒性鉴别。如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处理, 按危废处置规范妥善暂存,在广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成后运至该中心进行处理。 如不属于危险废物可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经稳定化和脱水处理后,按安全填埋要求可送填埋场填埋处理。

5 、燃煤煤渣必须及时 清运, 不得在厂区内长期堆存。 厂方应敦促废渣接收方定期清运,防止 滤渣在厂区内 大量堆存。 滤渣、燃煤煤渣临时堆场 应经防渗处理。应单独设置 生化处理池污泥临时堆场 , 堆场 地表应经防渗处理,设置引水沟将 污泥 渗滤液引入污水处理系统。

6 、制订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监督管理,保证操作人员严格按危险化学品装卸、使用作业安全规程进行操作,预防事故的发生。

 

11 综合结论

本项目产品为草甘膦原粉和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 对照《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05 年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0 号( 2005.12 ),本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中鼓励类产业。 对照 《广西扶绥县华侨投资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006.10 )》,项目 符合广西扶绥华侨投资区的项目准入条件。

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简单、成熟,项目生产工艺及设备较先进。 拟建厂址建设条件较好,选址及布局基本合理。本项目充分考虑了污染治理问题,认真执行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政策,确保达标排放。经预测表明,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显著,社会效益明显;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在经济、技术上是合理可行的;项目在经济、社会和环境三大效益方面达到较好的效果,因此,我们认为该项目从环境角度上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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